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娄财绩[2020]45号)精神以及相关要求,现将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巩固发展“城乡环境整治四年行动”成果,坚持城乡共治、统筹推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建,建立覆盖县市城区、乡镇、村组的城乡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力求“十三五”期间我市城乡面貌发生彻底改变,努力创建环境优美、经济富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幸福娄底。特成立了娄底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了工作考评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适当的专项经费用于以奖代投,主要用于年度、季度考评奖励到县市区,年终总评表彰奖励到县市区、乡镇、村、个人。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总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态宜居水平,推动我市美丽乡村、美好家园建设。
项目的主要内容:全市所有乡镇(办、场),1921个村(居)完成整建任务,1852个村(居)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占比达97%,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村(居)为1741个,占比达92%。全面开展以“三清一改”(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渠、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不良卫生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城乡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一些乡镇因环境优化带动了产业发展,极大的改善了人民的生活环境,推动了休闲、观光、旅游发展。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财政2019年共需奖励188万元,本年度预算188万元。目前未拨付。
(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管理情况:2019年度专项资金预计使用情况:对优秀县市区奖励30万元,单项优秀奖12万元,优秀乡镇奖励97万元,优秀村奖励37万元,优秀个人奖励6万元,文明卫生示范户奖励6万元,共计奖励188万元。为加强整建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办制订了详实的考评标准、办法和奖励细节,并严格按考评标准开展考评,认真兑现奖惩,确保专项经费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有力的推进了城乡环境整建工作的开展。
(三)资金管理情况:制定并严格按照《娄底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娄底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建设工作县市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办法》(娄整建发〔2017〕2号)等文件规定,定期开展专项考评。
四、资金绩效情况
全市所有乡镇(办、场),1921个村(居)全面完成了 “三创同行”和“四清、三基、两统、一化”的任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村(居)为1741个,垃圾分类减少清运成本70%,资源化利用率提高20%。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无害化处理,不仅是垃圾处理方式的改变,而且是人们生活中的一场革命,它将改变人们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根本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提升人们的自身素质。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逐步实行农村生活垃圾“零废弃”。整建工作极大的改善了人民的生活环境,推动了休闲、观光、旅游发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续工作计划: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建设工作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巩固城乡环境整治效果,形成常态长效。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列入了2020年全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六项具体行动之一。
娄底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附件3-4
财政专项支出项目基础信息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娄底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基本情况 |
市级项目主管部门 |
娄底市农业农村工作局 |
|||||||||||||||||||||
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 |
梁立坚 |
联系电话 |
8236168 |
||||||||||||||||||||
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地址 |
娄底市湘中大道 |
邮编 |
|
||||||||||||||||||||
项目属性 |
1.新增项目 □ 2.延续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基本建设类 □ 其中:新建 □ 扩建 □ 改建 □ 2.行政事业类 □ 其中: 采购 □ 修缮 □ 奖励/补贴 □ 3.其他项目类 ☑ |
||||||||||||||||||||||
项目起止时间 |
开始时间 |
计划:2019年1月 |
完成时间 |
计划:2020年5月 |
|||||||||||||||||||
实际: 2019年1月 |
实际: 2020年5月 |
||||||||||||||||||||||
项目(用款)单位个数 |
合计: 6个; 其中:市: 2个,县(区):4个。 |
||||||||||||||||||||||
项目 概况 |
1.项目实施前概况:农村环境脏乱差,镇区“六乱”问题突出。 2.项目实施依据:关于印发《娄底市城乡环境整治四年(2012-2015)行动方案》的通知(娄办发〔2012〕12号);关于印发《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娄办发〔2018〕32号);《关于印发《娄底市城乡环境整治及建设工作县市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办法》的通知(娄整建发〔2017〕2号)。 3.主要内容: 全市所有乡镇(办、场),1921个村(居)完成整建任务,1852个村(居)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占比达97%,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村(居)为1741个,占比达92%。全面开展以“三清一改”(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渠、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不良卫生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城乡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一些乡镇因环境优化带动了产业发展。极大的改善了人民的生活环境,推动了休闲、观光、旅游发展。 |
||||||||||||||||||||||
项目资金情况 |
资金来源 |
以前年度资金 |
本年度资金(评价项目的资金使用年度) |
||||||||||||||||||||
至本年度止累计金额(基建类项目填写,单位:万元) |
上年度金额(万元) |
预算(计划) 安排(万元) |
实际到位 (到达项目单位) |
实际支出 (项目单位支出) |
结余金额 (万元) |
||||||||||||||||||
到位金额 (万元) |
到位率 (%) |
支出金额(万元) |
支出率(%) |
||||||||||||||||||||
合计 |
188 |
188 |
188 |
|
|
188 |
100 |
|
|||||||||||||||
市财政资金 |
|
188 |
188 |
|
|
|
|
|
|||||||||||||||
其他资金小计 |
|
|
|
|
|
|
|
|
|||||||||||||||
①银行贷款 |
|
|
|
|
|
|
|
|
|||||||||||||||
②单位自筹 |
|
|
|
|
|
|
|
|
|||||||||||||||
③其他 |
|
|
|
|
|
|
|
|
|||||||||||||||
资金实际支出明细内容 (至主要末级会计科目) |
上年资金 实际支出 (万元) |
本年度资金 实际支出 (合计应与上述“实际支出合计”相符,单位:万元) |
资金支出范围及标准 (按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填列) |
||||||||||||||||||||
合 计 |
188 |
|
|
||||||||||||||||||||
1 |
年度优秀县市区 |
30 |
|
||||||||||||||||||||
2 |
单项优秀奖 |
12 |
|
||||||||||||||||||||
3 |
优秀乡镇 |
97 |
|
||||||||||||||||||||
4 |
优秀村 |
37 |
|
||||||||||||||||||||
5 |
优秀个人 |
6 |
|
||||||||||||||||||||
6 |
文明卫生示范户 |
6 |
|
||||||||||||||||||||
项目组织情况 |
立项 情况 |
1.部门审核立项的项目:□个 2.专家评审立项的项目:□个 3.公开招标立项的项目:□个 4.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注明):□个 |
|||||||||||||||||||||
实施 情况 |
内容 |
是否 要求 |
实际执行 的项目数 |
内容 |
是否 要求 |
实际执行 的项目数 |
备注 |
||||||||||||||||
政府采购 |
是□ 否☑ |
个 |
招投标 |
是□ 否☑ |
个 |
|
|||||||||||||||||
国库集中支付 |
是□ 否☑ |
个 |
资金报账制 |
是□ 否☑ |
个 |
||||||||||||||||||
法人负责制 |
是□ 否☑ |
个 |
设监理制 |
是□ 否☑ |
个 |
||||||||||||||||||
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个 |
其他(填写) |
是□ 否☑ |
个 |
||||||||||||||||||
调整 情况 |
1.有调整的项目(用款)单位: 0个 其中:按要求应办理报批手续的项目(用款)单位 □个 2.实际按要求办理报批手续项目(用款)单位: □个 |
||||||||||||||||||||||
调整内容及原因: |
|||||||||||||||||||||||
日常管理、检查情况 |
1. 项目管理机构:娄底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建设工作导小组办公室 2.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结果等):采取“月度考核、季度奖罚、半年小评、年度总评”,定期开展专项考评。全年共检查乡镇81个,村243个。 3.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并限期整改,到期验收。再不达标的下达交办函并在年终总评中扣分。 |
||||||||||||||||||||||
完工验收情况 |
已完工项目: 81个 其中办理验收手续项目: □个 |
||||||||||||||||||||||
验收单位:娄底市整建办、各县市区整建办 验收时间:2019年 验收结论:检查验收的村达到城乡环境整治要求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
目标内容 (绩效指标) |
完成情况 |
未完成原因 |
||||||||||||||||||||
全市所有乡镇(办、场),1921个村(居)全面完成了 “三创同行”和“四清、三基、两统、一化”的任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村(居)为1741个, |
已完成 |
|
|||||||||||||||||||||
项目评价涉及的文件资料名称 |
文件资料内容 |
文件资料名称 |
文件资料 编号 |
发文时间 |
|||||||||||||||||||
本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的文件 |
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农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 |
娄农办发【2020】10号 |
2020年4月9日 |
||||||||||||||||||||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材料 |
|
|
|
||||||||||||||||||||
市财政资金下达文件 |
目前未下达 |
|
|
||||||||||||||||||||
资金管理办法 |
娄底市城乡环境整建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
2017年9月26日 |
||||||||||||||||||||
项目管理办法 |
娄底市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娄财农【2018】258号 |
2018年11月28日 |
||||||||||||||||||||
项目立项申报的文件材料 |
|
|
|
||||||||||||||||||||
项目调整的文件资料 |
无调整 |
|
|
||||||||||||||||||||
项目完成验收的文件资料 |
|
|
|
||||||||||||||||||||
其他佐证材料 |
|
|
|
||||||||||||||||||||
|
填表人签名: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共性指标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指标 |
|||||
投入 (20) |
项目立项 (15)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
||||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4 |
||||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
||||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
5 |
||||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
|
||||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
||||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
|
||||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5 |
||||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
||||
资金落实 (5) |
资 金 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
|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2 |
||||
到 位 及时率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
||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3 |
||||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
过程 (30) |
业务管理 (15)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
||||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5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
||||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
|
||||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认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5 |
||||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4.5 |
||||
财务管理 (15)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
||||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
||||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
|
||||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5 |
||||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5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
产出 (20) |
项目产出 (20) |
实际完成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5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 |
|||||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
完成及时率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
5 |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
质量达标率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4 |
||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
|||||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成本节约率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100%。 |
5 |
||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
|||||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
效果 (30) |
项目效益 (30) |
经济效益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23.5 |
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生态效益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5.5 |
||
合计得分 |
96.5 |